电气工程系关于举办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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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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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各班:
为丰富校园文化,展现我系学生精神风貌,增强班集体凝聚力,记录班级、个人发展的辉煌业绩、反应学生校园的精彩生活、共创和谐人文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校园杯”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1、书画摄影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以展现校园文化、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和丰富多彩业余生活为主。
2、人物作品需以老师和学生为对象,力求展现学生特有的神态或团结、拼搏、进取、乐观的精神风貌。
3、自然作品可以是自然景观;可以是纯自然风光,也可以是反映人与自然的作品。
二、评选标准
作品分三类进行评选:书法类(含软笔、硬笔、篆刻)、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水彩、素描、速写)、摄影类(人物、自然)。
组委会将组织有关领导和喜爱书画摄影的老师进行评比打分。根据作品的内涵、表现力,综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分别评出一等奖3名(摄影类1名、书法类1名、绘画类1名);二等奖6名(摄影类2名、书法类2名、绘画类2名);三等奖9名(摄影类3名、书法类3名、绘画类3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3个。
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通过学院网站展示和举行专题展览展出。
三、参赛对象
电气工程系全体老师和学生均可参加比赛。
四、比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马占欣
组委会副主任:柴会轩 程友杰
组员:杨林 王博 田占鹏 侯晨祥张艳磊 庄磊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电气系办公室,作品收集由庄磊负责。
参赛作品可以由班级统一选送,也可以个人报送。请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报送,过期后视为自动放弃。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鼓励内容创新,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丰富、结构新颖完整、形式生动活泼,能够体现时代特点和企业特征。不得侵犯任何版权、肖像权和著作权,不含违法内容。
2、作品收集后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书画和篆刻类作品需报原件和翻拍电子版。评比展览结束后,作品原件返回给作者本人或所在班级。
3、摄影类作品可以是经过扫描翻拍为数码格式的老照片,但要求图像清楚可辨,大小必须在2M以上;评比展览结束后,报送的摄影作品无论是否被评选上,都不予以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并附文字说明。摄影类参赛作品还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
5、摄影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
6、每位参赛者选送的作品不得多于3件。
六、其他要求和说明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做好参赛作品的选送工作。
七、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电气工程系办公室所有。
电气工程系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