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花文学社”章程-漯河技师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学社性质
火花文学社是经院学生处批准,机械工程系负责指导的校内广大文学爱好者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 文学社宗旨
文学以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集文学创作、绘画、摄影于一体,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舞台,为教学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为学生业余生活增加一道靓丽的风景。弘扬火花精神、打造文化品牌、做展示学院“文化建设”的一扇窗口。
第四条 文学社口号
我的地盘我做主!
第五条 文学社阵地
1、校园主路橱窗展示版面。
2、火花文学社社刊《火花》。
3、校园网网页:http://lhjsxy.com.cn/
第六条 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积累、多练笔,实实在在地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2、对每一期师生作品的原创手稿(电子稿)进行版面展示。
3、编辑出版火花文学社刊物《火花》。
4、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并力求获奖;开展学生有兴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5、主动、积极地把社员的优秀作品向学校网站及全国各报刊推荐。
第二章 社员
1、社员分为正式社员及普通社员两种。
2、正式社员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及稿件筛选、编辑、排版工作。
3、普通社员负责定期投稿,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普通社员名额不限。
4、凡漯河技师学院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乐于创作,愿意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均可参加。
第七条 社员义务
(一)维护学校形象。
(二)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文学社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四)按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原创作品或美文推荐、学习报告,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
第八条 社员权利
(一)向文学社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批评文学社工作;
(二)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活动;
(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
(四)获得文学社相关信息资源;
(五)入社退社自由。
第九条 退社
社员因主观原因要退出文学社的,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方可退社。因客观原因(如升学、退学、休学等)离开本校者,视为自动退社。
第十条 奖惩
(一)对本社有特殊贡献,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二)每学期按稿件质量、作品发表率评出优秀社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及分工
1、社长:负责策划每期《火花》的主题,审稿、编稿、定稿。
2、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各项事务,并督促编辑出好每期的《火花》。
3、编辑:文字编辑负责选稿、编稿、录入(电子稿件)。
4、社员:定期交稿,并及时报道校内外的文学类信息 。
第四章 活动
第十二条 本社以“组织学生读书、研讨、创作,引导他们探索人生的真谛,陶冶高尚的情操,发展特长,培养能力”为目的开展与文学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提高学生实际能力、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的活动。
第十三条 活动内容和形式
1、朗诵比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等;
2、社内学习交流会;
3、与兄弟学校、文学社联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