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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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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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恪守纪律“红线”,弘扬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社会新风,安全、文明、廉洁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自觉,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和加强文明祭祀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二、严守纪律要求,筑牢廉洁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新风,筑牢廉洁防线。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滥发或变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及非法宗教活动等;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和单位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发生缺岗、脱岗等现象。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将强化日常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漯河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