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机构
一、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学院纪检监察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与规范并组织实施。
2.党风廉政:具体落实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协助抓好工作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协助推进责任落实,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政治监督:监督检查学院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章党规、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
4.日常监督:开展对学院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学院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纪律审查:核实和处理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立案审查、审理工作,向学院纪委提出处分决定或取消处分的建议,做好处分执行有关工作。
6.问责调查:按照权限调查和处理党员干部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7.信访举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受理学院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8.廉洁教育:开展面向党员的遵守党纪教育、面向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面向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活动。
9.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0.承办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相关工作;完成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团委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的共青团工作与团员青年的教育发展管理、学生社团活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的共青团工作与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完成学院和上级团组织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制定本校团委的工作流程、规范及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对学院的共青团工作负责;
2.思想引领:负责学院共青团建设,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开展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团员、青年的团课教育等活动,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3.组织提升: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展团建工作,组织对各团总支、团支部工作的考核,按要求发展团员,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定期进行团的换届选举;
4.团员管理:统筹团员的管理与团委日常工作,召集并主持团委各项会议,负责团员档案、团籍管理,收缴团费、接转团员组织关系等,负责业余团校工作,配合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学生党课教育,推荐先进团员入党;
5.心理咨询辅导: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普查和监测学生心理状况,建立心理健康网络,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并组织对心理咨询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
6.素质拓展:指导校团委学生组织及所属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学生文体社团管理工作,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7.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学生各项大型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
8.宣传引导:指导并利用广播站、黑板报及学生相关的网络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审核宣传内容,协助完成学院重大学生活动的宣传;
9.资料收集:负责团委相关的数据、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会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的工会工作,包含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活动、在职教职工节日等福利物资的采购和发放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的工会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院工会的工作流程、规范及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对学院的工会工作负责;
2.协助院党委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听取教职工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院党委反映教职工意愿和要求,畅通沟通渠道;
4.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5.负责组织工会工作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6.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会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7.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负责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社团,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8.负责按照要求开展教职工捐款捐赠等慈善公益活动;负责关心教职工婚丧喜庆和疾难困苦,做好帮扶和慰问工作;
9.负责在职教职工节日等福利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1.负责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12.完成上级工会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政治安全、法治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宗教、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学院日常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公务接待、外事、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综合管理与服务。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党建、意识形态、政治安全、法治建设、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公务接待、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定期向党委汇报;
3.党务工作:负责与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党群系统联系;负责党员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党委、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输入、更新、统计和上报;负责培养对象的考察、发展、转正及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党委有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4.从严治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5.政治安全:负责学院政治安全工作,开展政治安全风险排查;
6.意识形态: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牵头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院的舆情监测,制定教职工政治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解决教职工的思想问题或提出解决建议,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
7.日常行政管理:协调全院日常工作安排,负责学院作息制度、校历的编制,学院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安排,统筹校务公开活动,起草相关报告;负责会议室管理,公章的使用保管,合同管理,学院公务车辆的调度、使用管理及安全管理,文印、党政类报刊订阅审核、学院综合类证照管理及年审等行政事务工作;
8.会务管理:统筹全院性大型活动,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学院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写,负责会议决议及领导批示的承办、督办,反馈执行情况并协助院领导对相关工作的检查督促;
9.文秘管理:负责上级党委、行政的文件接收、登记、管理;负责学院文件、公文、报告等材料的起草、收发、报送和处理;
10.督查督办:负责上级党政领导和全院性信息的上传下达、横向沟通及发布管理,检查落实校党政会议的决议、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准确发布学院各种信息,实现阳光政务;
11.法治建设:负责领导班子学法,师生法治宣传教育,法制讲座等;
12.宣传工作:负责学院宣传工作;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相关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负责发布学院工作动态等信息;
13.目标管理:负责各部门、各党支部年度业务、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统筹组织部、督察局、市直工委等上级部门对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
14.统战工作:负责党外人士信息管理,老干部日常管理、节日慰问,师生民族宗教信仰排查及管理,非法宗教情况上报,反邪教主题宣传教育;
15.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学院精神文明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16.对外联络:负责对外接待和联络,负责接待来访、处理信访,负责国际交流合作办学和涉外事项,协调处理相关业务,办理、指导出国(境)人员的审批与签证及其他事项;统筹安排教职工交通车;
17.档案管理:负责学院综合档案管理,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审核上报,指导学院各部门的档案规范管理;
18.信访维稳:负责维稳工作和涉及学院多部门工作任务、临时任务的协调分解、督办;
19.质量管理:负责学院ISO21001教育组织管理体系日常运行与管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沟通与分解,组织实施管理体系内外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覆盖部门持续改进项目的跟踪验证;
20.群团工作:引领工会、团委等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有关活动;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事劳资、绩效考核、工资薪酬、出国管理、退休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人力资源开发、绩效考核、工资薪酬、社保劳保、出国管理、退休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编制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人力资源开发:分析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组织编制并落实学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学院三定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学院的人员招聘、选拔及配置、任用,特殊人才引进等;
3.劳动关系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负责人员入离职、退休等手续办理,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办理工伤事宜,解决劳动纠纷;
4.绩效管理与考核:制定学院的绩效管理办法,组织对各部门、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的绩效考核,负责评优评先申报;
5.薪酬管理: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的综合管理,包括绩效工资方案及相关规定的制定,核定与计发教职工的薪酬等,负责工资统计与分析,并做相关的政策解释;
6.职称管理:负责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办、评委专家库的组建与管理,组织实施全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聘任工作;
7.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教职工人事相关档案的建立健全和管理;
8.出国管理:负责学院人员因公因私出国的审批、证件保管和管理等工作;
9.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宣传活动,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培训和考核,监督检查并处理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10.考勤管理:负责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与处理,指导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处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的教学教务、教学秩序、质量检查、技能竞赛(师生)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教学教务管理、技能竞赛(师生)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的制定。
2.专业建设:负责学院专业建设开发的总体规划,组织二级院系专业的设计开发、论证评估、原有专业的改造以及国际课程对接或引进工作。
3.教学运行管理:统筹学院教学管理,编排教学校历汇总学期课表;组织二级院系修订和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检查、督导二级院系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改革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二级院系师资与教学资源,审核教学工作量;负责审核汇总院系临时外聘教师课时津贴。
4.教学质量监控:负责对二级院系教育教学各环节、教学过程和质量进行检查,组织二级院系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经验交流。
5.考试考核管理:组织二级院系考试,监控试卷质量及考试情况,组织二级院系成绩的统计与分析、建立专业试题库,通报和处理考试违纪情况。
6.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二级学院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协助组织人事处、二级学院等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7.技能竞赛:负责学院技能竞赛的策划、组织与协调,组织二级院系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负责竞赛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8.图书及教材管理:负责图书的征订和日常管理,负责学院教材学材的征订、采购与发放工作。
9.档案管理:负责教学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负责教学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报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总务处
(一)部门职能
负责全院后勤服务保障,统筹基建工程管理、后勤外包监管、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办公用品采购、校园绿化养护美化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校园维护与修缮、物资采购、校园物业服务保障与管理等工作,编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2.采购与维护管理:负责行政办公、维修耗材和文体活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
3.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学院水电供应,电力、给排水管网的管理、维护及日常巡检,协助学院各类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
4.资产管理:负责学院房屋及建筑物管理,协助资产清查对账以及全院土地、房产、生活设备的登记核算,指导并监控各部门的资产管理;
5. 房屋及维修管理:负责后勤维修等计划的制定、上报及组织实施,安排维修工作,统筹各部门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实习实训场地、文体活动场地、教师宿舍和学生宿舍的日常维修工作;
6.外包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物业服务社会化外包单位的管理(物业、公共设施维保等),负责外包方经营资格、人员资质、相关协议等的检查审核,对其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日常监控;
7.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负责校园公共区域设施的修缮维护与巡检,负责学院电梯、空调、消防系统等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组织日常巡检;
8. 环境管理:负责学院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及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处
(一)部门职能
统筹学生的德育教育、管理考核,负责住宿管理及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班主任和临时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学生会的管理;负责学院的安全与管理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统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负责学生的住宿管理,负责全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编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2.学生德育教育与管理:负责学院学生德育教育,制定学生德育计划并实施,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纪律和文明素养教育,统筹开学、毕业典礼、体育节、文化艺术节、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开展;
3.德育队伍建设:统筹全院德育管理人员、班主任和学生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工作研讨与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班主任的聘任、考核和优秀评选,组织开展班主任培训与专业能力竞赛;
4.日常管理与评优奖先: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组织学生评优奖先,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和教育转化工作,学生教育管理的实效性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指导,通报检查结果;
5.主题教育与大型活动:负责全院学生系列主题教育的策划与组织,负责学生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安全;
6.心理咨询辅导: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普查和监测学生心理状况,建立心理健康网络,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并组织对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
7.新生教育:负责新生入学注册、报到、入学教育,负责学生证、校卡、学生保险等的办理与发放;
8.学生宿舍管理:负责学生住宿管理与住宿安全管理,对宿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宿舍安排、调整,宿舍安全教育与环境卫生检查监管;
9.学生安全管理:建立全院安全系统,负责学院安全、保卫、消防等,负责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安全预案,组织安全演练,排查安全隐患,处理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汇报,组织学院各部门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制定学院应急预案,督促各部门落实。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指导实习及毕业安全教育;
10.学籍和档案管理: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和档案管理,负责学生的入学注册、休学、退学、转学和奖惩事宜。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及助学金的评审、申报、发放,负责学生医疗保险、学平险、校方责任险等保险办理,协助学生进行保险理赔;
11. 安保人员及设备管理:制定安保人员职责和安保工作计划,负责安监系统设备的维护维修与管理:检测维护安全设施设备;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务处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统计、财务管理等。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年度经费预决算、统计、财务管理等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对学院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监控与管理,编制相关的规章制度、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预决算管理:统筹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检查与分析,负责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决算报告,统筹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及监控;
3.经费支出管理:负责学院及附属单位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及日常财务管理,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运转安全,指导各部门各项支出业务按规定执行,及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并负责学院财务数据分析和财务信息的统计等有关工作;
4.资金管理与收费管理:负责学院资金结算业务,货币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与资金安全,负责学院收费项目的立项、公示和收缴业务等;
5.票据与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学院各类财务票据的管理,负责票据领用、核销以及收入上缴,负责学院会计档案、会计数据资料的管理,并按规定收集、整理、存档;
6.工薪事务管理:负责学院教职工薪酬、劳务费、福利等的核发,学生奖、助学金发放,负责教职工公积金、社保等的代缴以及各类涉税事项的申报和管理;
7.负责学院新校区建设融资、债务管理工作等;
8.参与经济活动:参与学院重大经济事项、经济合同、政府采购项目的讨论和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配合内外部审计;
9.数据信息统计上报:负责学院财务的综合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0.财务核算与资金上报:负责学院工会、党费、团费的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招生就业处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招生策划、招生宣传、招生形势与专业分析等招生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编制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2.招生策划: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策划、招生计划的拟定及分解;
3.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宣传、制作相关宣传品,开展有效的招生宣传;
4.招生任务:负责招生团队管理、招生咨询、招生接待、组织新生录取等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5新生建档:核对并录入新生信息,建立新生档案,并在新生入学后移交学保部;
6.招生形势与专业分析:掌握招生形势,进行招生专业分析,提出专业开设建议;
7.关系维护:负责生源地的回访、情况调研和反馈等;
8.协助就业工作:协助校企合作处开展学生就业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科研处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的教科研、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督导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的教科研、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督导等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与过程督导;
2.课程改革与体系建设:(1)统筹学院一体化课程改革工作,组织研究、开发和优化专业课程体系。(2)负责一体化课程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审核工作。(3)推动一体化课程改革实施,指导课程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3.教科研管理:(1)编制学院年度教科研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2)组织全院教研活动的开展,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记录、检查与总结。(3)负责课题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及成果推广。(4)统筹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与成果评定工作。(5)负责教科研成果(项目、课题、论文、教材等)的汇总、总结、交流与推广,推动成果转化与应用。
4.教学督导:(1)制定学院学期督导工作计划,指导二级学院制定部门督导计划。(2)负责教学督导员的聘任与管理,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与管理工作。(3)组织开展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4)汇总分析督导反馈信息,编制督导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5.教师发展:(1)组织实施教师培训、研修等活动。(2)负责教师教学交流、业务竞赛活动的组织与指导。(3)协助开展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一体化教师认证等工作。
6.质量管理:负责学院ISO21001教育组织管理体系日常运行与管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沟通与分解,组织实施管理体系内外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覆盖部门持续改进项目的跟踪验证;
7.档案管理与信息报送:负责教科研、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及督导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与报送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校企合作办公室
(一)部门职能
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推荐等工作,负责顶岗实习管理、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毕业生跟踪服务、校友联谊活动,指导就业基地的建设。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统筹学院就业、创业、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编制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2.就业教育、就业推荐:组织开展就业教育与培训,收集优秀毕业生资料,编制优秀毕业生案例,负责学院就业市场的调研与开拓,招聘信息发布、组织召开校园招聘会,组织开展就业推荐、面试及相关手续办理;
3.顶岗实习: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拓宽岗位实践和就业渠道;负责与各系部联合做好实习学生和驻厂老师的安全管理工作;
4.校企合作:统筹校企合作,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审核重大校企合作项目,指导系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落实,牵头校企合作洽谈、协议签订,指导并追踪合作项目实施、解决出现的实际问题,指导各系成立产教联盟,推动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参与对系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5.毕业生跟踪服务:负责就业信息网络的建立与管理,开展毕业生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分析相关信息,撰写毕业生情况报告,为教育教学提供参考;
6.统筹校友联谊活动:通过毕业生跟踪服务,建立学生就业档案,完善就业信息库,定期举办校友联谊活动,促进校友之间以及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引领校友为母校的发展而尽力;
7.就业基地的建设:组织校园招聘会,负责毕业生推荐和就业协议签订,根据市场需求并结合学院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指导就业基地的建设,拓宽就业视野,提高优质就业率;
8.创新创业教育:统筹学生创新创业的理论与实践,组织完成相关课程的开发,安排培训、讲座、成果展示、创业沙龙及课外指导等活动,组织对创新创业成果的评价、表彰及经验推广;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培训中心
(一)部门职能
负责统筹、策划、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学校的职业培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社会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的管理,编制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
2.培训项目的开发:根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实际,结合社会需求,开发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培训质量;
3.开展培训工作:依据市场需要,开展各种职业技术培训,负责对外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的规划制定、需求调研、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发、宣传推广、招生发动,完成学院下达的培训和评价服务指标任务,编制项目预算,上报需求并实施采购,控制、监控培训成本;
4.承担培训任务:承接各项培训任务,统筹协调各专业系承担相关培训,负责培训项目的师资聘用、班务管理及学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跟踪与监控培训实施过程与质量,安排培训场地、仪器设备,落实培训住宿、餐饮服务等;
5.培训管理:指导各系开展培训课程安排、组织制订和实施项目教学计划、课标、编制课表、组织考试考查、学员安全教育等,负责资料记录和报账等,评估培训质量;
6.培训资源管理:建立培训的师资、客户资源库,并维护良好关系,负责聘请教师,负责职业资格考评员的选拔、培养与管理,核查教师工作量及酬金,负责培训教材的订购、仪器和设备的采购管理;
7.学员管理与服务:负责技能培训的招生、学籍、教务、教材和考试管理与指导,负责学员成绩登记,学员档案管理、满意度调查、有关培训结业证书的填写验证和发放;
8.质量管控:负责技能培训的教学检查与质量监控,负责学员、培训单位的满意度调查,组织培训质量监控与教学整改组织;
9.继续教育:负责在校学生大专学历层次的联合办学工作,负责在校学生和社会层面的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学历联合办学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资产管理处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的资产管理、实训设备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编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与规范并组织实施。
2.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对学院的各类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购置日期、管理部门等信息;负责资产的核算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对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核算和处理,及时调整资产账目,确保账实相符;制定资产处置制度,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对闲置、报废、报损等资产进行处置,包括拍卖、转让、捐赠等方式,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3.招标采购管理:负责完善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相关制度文件,组织与采购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负责学院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招投标、验收及相关工作的资料整理;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各部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负责组织和督促采购合同拟订、审查、签订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关采购信息的录入、申报和备案;受理采购需求部门、供应商等的咨询和投诉,协助开展违规、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组织需求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实训室建设及管理:参与学院实训室整体规划及各院系的实训室建设、改造,协助各院系实训室设备检查的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各实训室设备台账、重要设备的设备档案;督查各二级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实施情况,以及设备使用记录落实情况、实训设备使用和保养情况等;协助各院系进行实训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实训耗材的购买、发放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信息管理中心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现代教育技术、智慧校园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编制现代教育技术、智慧校园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与规范,并组织实施;
2.信息化建设:负责学院网络及其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园IP地址等各类网络资源管理。负责制定智慧校园建设方案,统筹学院的信息化建建设与管理、教育技术设施、信息资源平台的建设,保证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的正常运行;
3.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校园网络整体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统筹学院信息化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工作,开展网络安全教育;
4. 数据中心管理:负责学校数据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网络信息资料数据库整理,数据库资料的备份和突发事件后的数据恢复;
5.设备维护维修:负责校园网络、网络设备、多媒体教学、录播、监控、校园广播、电话线路等系统的软硬件维修、维护;
6.运维管理:负责学院信息系统、平台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7.采购验收:负责编制校园网络设备、各种外设及信息化办公设施、设备的软硬件采购计划,协助采购验收;
8.培训指导:负责学院信息化基础培训和相关系统推广工作,负责开展现代教育的各类技术培训和技术辅导;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
(一)部门职能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种申报、考前筹备、现场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办理发放及全流程规范管理工作。
(二)部门职责
制度建设
1.统筹负责学院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包括自主认定、社会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工作的总体规划与组织实施。
2.牵头制定与修订技能认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及评价标准,确保与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3.结合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组织新职业(工种)的申报与开发工作,推动认定范围与岗位需求的动态适配。
技能等级认定全过程管理
1.指导与协调考前准备:指导相关部门完成认定场地的规划布置、设备配置、耗材准备及人员调配,确保场地与设施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
2.全过程监督与执行:负责考场秩序维护、纪律监管、考评过程巡视及结果复核,确保认定流程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可追溯性。
3.结果管理与证书服务:组织成绩审核、数据上报、证书申领与核发,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纸质材料保存不少于3年、电子数据保存不少于5年。
质量管控与持续改进
1.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通过现场巡查、数据抽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认定工作的各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与风险评估。
2.定期组织内部评审与外部评估,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认定流程优化与质量提升。
3.加强考评人员与督导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与绩效考核,确保评价队伍的专业性与公信力。
综合事务与协同保障
1.负责技能认定相关的资源统筹与跨部门协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专项任务与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四、后勤服务中心
(一)部门职能
负责学院餐厅、超市、饮水、浴池等生活服务保障,统筹后勤外包单位管理相关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度建设:负责学院后勤保障、食品安全、膳食保障、学生生活服务及外包服务管理等工作,编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2.后勤保障:负责学院餐厅、超市等生活设施引入计划的制定、上报及组织实施,确保全院师生日常生活需要;
3.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4.外包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外包单位的管理(餐厅、超市、公共生活设施维保等),负责外包方经营资格、人员资质、相关协议等的检查审核,对其安全卫生、秩序、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日常监控;
5.外包商户的服务工作:每月按照合同协助财务处完成外包经营的结算,帮助协调解决经营方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6.师生服务工作:完成师生校园卡的办理,日常餐卡、水电费的充值;
7.从业人员培训:负责各类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对全院学院学生健康饮食、食品安全的宣传、引导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部门职能
负责全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任务、负责本部门课程建设、教科研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教育教学目标:落实学院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目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本部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学生培养质量负责;
2.日常教学管理:负责思政课的日常教学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实施,并对教学秩序、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组织教学整改,组织学生教学评价。
3.教师队伍管理:参与本部门的教师聘用及业务考核,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实施内部培训,开展教研教改,制定教师发展提升计划并实施;
4.学生教育管理:参与学生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5.提高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教学质量,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组织考试考核,制定并实施教科研计划,组织教科研活动、课题研究,参与教学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
6.教学教研工作:按教务处要求组织考试考核;制定本部门教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等活动,组织本部门教学竞赛、参与相关的技能竞赛、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7.学生社团指导和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参加相关的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开设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相关第二课堂活动;
8.其他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二级学院
(一)部门职能
1.专业学院:负责本二级学院所属专业的专业课的日常教学和教研的组织管理,负责本二级学院教师队伍培养与管理,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教育、毕业生推荐就业、顶岗实习管理;负责本二级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室建设、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工作,参与对外各等级人才的培训工作。
2.升学部:负责学院升学班的教育教学任务、负责本部门教师队伍管理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升学率。
(二)部门职责
1.教学实施与质量保障
(1)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写课程标准,安排授课教师,落实各项教学任务。有权根据教学需要,向教务处提出教师聘用建议;有权合理调配本院(系)教师工作任务。
(2)负责本院(系)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如教师到岗、学生出勤、课堂效果等),并处理一般性教学事故。有权对本院(系)课堂教学进行巡视、听课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相关教师限期整改。
(3)组织本院(系)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相互听课等,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有权决定本院(系)教研活动的主题与形式。
2.专业建设与发展
(1)开展行业企业调研,组织修订和完善本院(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权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并组织开展专业评审论证工作。
(2)负责本院(系)一体化课程、规划教材、教学资源库等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有权审批本院(系)级教学建设项目的立项。
(3)推动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推行一体化化教学、案例教学等先进教学方法。有权在本院(系)范围内试点和推广新的教学模式。
3学生全面发展
(1)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配备和管理班主任队伍。有权提名和考核本院(系)班主任;有权根据规定对本院(系)学生进行奖惩。
(2)组织本院(系)学生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职业素养讲座等第二课堂活动。有权规划和组织本院(系)范围内的学生活动。
(3)负责本院(系)学生的实习安排、过程管理与就业推荐工作。有权与合作企业洽谈并安排学生实习;有权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
4 师资与资源建设
(1)制定本院(系)教师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企业实践。有权审批本院(系)教师的内部培训申请;有权考核本院(系)教师的工作绩效。
(2)负责本院(系)所属实训室、实训设备的安全、日常维护与使用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权管理和调度本院(系)所属的教学设备和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