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技师学院两级党课制度
为加强我院“三会一课”建设,加强我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本着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宗旨,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若干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建立两级党课制度,实施上级党组织领导、院党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院党委委员要按照学院党课计划定时给全院党员上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按照支部党课计划定时给所在支部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师和学生)上党课,各支部书记的党课内容要提前上交院党委进行审核。
二、院党委要根据学院思想教育实际制定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各党支部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支部建设实际,认真制订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确定党课内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
三、院党委和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党课计划。院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学期至少上1次党课(党委、支部各1次)。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四、党课内容:可选取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也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还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党课要联系当前形势和“热点”,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党员的思想。
五、授课人可以是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专人、也可以是学院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等;授课人应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授课人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状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
六、授课人要认真备课,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回答和解决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的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七、党课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还要通过撰写听后感、测验等形式,检验党课教育效果。
八、要认真做好党课教育活动记录,建立党课教育资料台帐,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的内容包括:党课授课时间,地点,主持人,教员名单,参加人员名单,授课内容,党员讨论要点。归档的材料包括原始记录、党课知识测试题目,试卷及成绩记录等。
九、本制度由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