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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专刊[2014]第32期

第三十二期

 

                                 2014年8月15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如下,望各位党员引以为戒。

     ◎郾城区沙北街道党委书记孟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8月7日在全市开展的工作纪律检查中,发现郾城区卫生局医正股股长蔡海满,疾控股股长田荣耀、卫生监管所支部书记宋合庆、郾城区人防办副主任张自力4人中午聚众饮酒,市“三双办”责成郾城区监察局对上述人员作出严肃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郾城区监察局、卫生局分别给予蔡满海,田荣耀行政警告处分;区卫生局给予宋合庆警告处分,给予免职处。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晔欠贷不还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问题,漯河市纪委给予王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王晔记大过处分。

    ◎驻马店市驿城区运管所副所长段新安大操大办儿子婚礼问题,驿城区纪检委监察局给予段新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规所得。

    ◎禹州市范坡镇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日打牌饮酒问题,禹州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工作人员娄金刚、尹军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孟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许永建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孟津县纪委给予许永建党内警告处分。

    ◎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生张杰等七人公车旅游问题,睢阳区卫生局分别给予七人行政警告处分,分别向每人追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500元。

    落实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既能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又是对我们搞好今后各项工作的一种鞭策。我们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八项规定”,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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