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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技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

漯河技师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是省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强化纪律规矩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抓手,以“双诺双述双评”活动(开展廉政承诺和服务承诺、述责和述廉、职工评议和群众评议)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相结合,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推进职业教育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工作成效体现在推动学院发展建设上,体现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上,体现在为师生服务和办实事上。

二、目标任务

切实做到“八个从严八个着力”:一是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格局与制度体系;二是从严落实思想建党责任,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问题;三是从严落实维护党纪责任,着力强化政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内生活上讲规矩;四是从严落实严管队伍责任,着力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勇于创业的职业教育干部队伍;五是从严落实改进作风责任,着力形成为民、务实、高效作风常态;六是从严落实基层建设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七是从严落实依规治党责任,着力形成及时有效监督问责机制;八是从严落实依法严惩腐败责任,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三、工作重点

落实主体责任的范围是院党委、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各支部书记、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院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要及时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院党委与每位班子成员、各系部(处室)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个层级;年末,各责任人要对院党委进行述责述廉,兑现承诺,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形成领导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院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从严按照党的原则办事。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公开承诺,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和规矩意识。二是从严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生活,在各党支部落实每月集中党日、定期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三是从严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院党委书记、院长做到“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四是从严确保政令畅通。重点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局党组、院党委工作部署贯彻实施情况。

(三)从严管理干部。一是强化从严选拔干部。坚持选拔标准,严格选任程序,改进竞争性选拔办法,选优配强科级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对重点对象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三是强化干部考核评价。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完善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为官不为干部进行惩戒,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进行调整。四是强化干部轮岗交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漯河市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四)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巩固拓展整改结果常态化。分层分类建立2015年整改台帐,通过明察暗访、曝光警示,适时组织整改情况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常态化。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中层干部“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干部职工“懒政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和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等四项活动,狠抓正风肃纪,持续改进作风,形成高压常态。三是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走基层”活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四是探索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梳理分析干部年度考核、市定目标任务考核、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五)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内制度。按照省委和市委要求,重点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不断健全促进行为约束、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各系部(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情况的发展变化,对所有岗位职责进行进一步梳理,进一步查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及时调整充实权力清单,盯住重点人群,盯紧重点部位,查找薄弱环节,完善监督措施,切实控制住风险点、制约住权力点、杜绝掉危险点,不断加大对重要事项、重要环节、重点对象的管理约束,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进一步加大权力公开力度。通过院门户网站、院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亮晒”权力清单,接受师生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报告学和座谈交流学相结合、对照典型学和联系实际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召开全院学习贯彻经验交流会。二是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纳入院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以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家讲座、观看教育影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三是开展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在全院集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三查三保一正”活动。四是开展主题活动教育。落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持续深化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系列活动,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严格责任落实。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细化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标准,严格责任兑现与落实,健全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行为的追究制度体系,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为责任落实把好最后一个关口,守好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

四、方法步骤

根据学院工作实际,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阶段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2015年8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具体要求,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推进(2015年9月一11月)。一是抓好责任分解。研究制定《漯河技师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及履责要求,梳理责任清单。二是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三查三述两报告”每半年进行一次。各系部(处室)要分别向院党委和院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半年或全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实行廉政谈话和约谈。日常工作中,院党委书记要主动与党委成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党委成员要主动与分管系部(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关要求,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系部(处室)负责人要主动与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整改。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师生、家长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系部(处室),由院纪委书记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漯河技师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针对追责情形,严肃追究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考核总结(2015年12月一2016年2月)。考核总结工作随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一并进行。按照“双诺双述双评”活动部署安排,各级主体责任人分别进行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情况。通过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社会评议、问卷调查等,对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测评办法,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进行整改,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研究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切实负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责任追究。院纪委要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四风”问题突出或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对系部(处室)违规违纪问题多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自身又不能纠正的;对为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回应师生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从严问责。

各系部、处室要在2016年1月底前将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情况分别报送院党办。

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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