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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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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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漯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漯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漯工文〔2021〕19号)规定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王明娟同志为“十佳职工”候选人。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7日,如有疑义,请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电话:0395-5755683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