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引领带动发展
11月25日,漯河技师学院实训大楼内,一批世界最先进的机床正在加紧安装调试。这是学院与世界500强企业德国德马吉森精机公司合作引进的高端机械制造设备。随后,以加强中德职业教育国际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的的德马吉森精机中国(河南)研究院也将落户漯河技师学院。
与德马吉森精机公司的成功合作,标志着漯河技师学院高端引领战略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站上了全国高端机械制造人才培养的高地。根据双方协议,漯河技师学院将引入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及人才培养体系、德国工商会证书认证体系,搭建行业技术交流平台,开通学院学生赴德交流学习的“直通车”,在工业4.0和中国2025大背景下,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同时,为进一步完善高端机械制造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还与在精密检测技术领域全国领先的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精密检测技术转移河南分中心。今后,德马吉森精机中国(河南)研究院将引入德马吉及上下游产业与漯河当地产业对接,带动漯河装备制造业(尤其是食品机械制造业)设备升级、产业升级、装备制造技术提升。德马吉森精机中国(河南)研究院还将与浙江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对接,形成一整套校企、校校合作体系,真正实现漯河及周边地区精密检测、装备制造一体化。
走进漯河技师学院国家数控基地,大型柔性机械加工设备自动有序运转,让人仿佛置身于世界先进企业的大型加工车间;在3D打印工作室,师生们把自己设计的模具数据输入3D打印机,只需几个小时便会有一个和实物一样的建模出现在面前,大大节约了用于设计的时间和材料……“高端引领,既是人社部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精神要求,又是我们加快学院发展的有效抓手。近几年,我们积极实施高端引领战略,紧紧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这一新的办学定位,锐意改革,奋发图强,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训装备水平等方面走在全国先进行列,从而带动学院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学院负责人说。
———培养目标高端定位,向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转型。
学院高端定位,确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由以中级工培养为主向以高级工、预备技师培养为主转变,设立4个预备技师专业、10个高级工专业,经过近几年的努力,高级工、预备技师以上学生规模达到67%。同时,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增设紧缺专业,针对市政府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等作为新兴战略产业的实际,及时增设新能源汽车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电子商务等专业,填补了漯河紧缺技能人才培养的缺口。
———专业建设高端规划,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学院积极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开展合作,与其签订专业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并邀请我国著名职业教育专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王宪成,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组长李全利等直接参与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把人社部、教育部、世界技能大赛标准融合在一起,建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建设体系,并对学院10至20年的发展作出前瞻性规划。引进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实习基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对口升学单招基地落户学院,把先进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手段融入日常教学中,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升。
———项目建设高端前沿,实训装备能力国内一流、与国际接轨。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的机遇,积极争取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先后建成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数控实训基地、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省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按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建设了钳工实训中心、高端机械制造体验中心等9个专业性工作室,使学院硬件设施、专业建设得以全面提升,培训、鉴定能力辐射豫中南。
———师资培训高端化,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双师型”教师标准,学院坚持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推动教学理念、教学标准、教学手段与国内外先进职业标准接轨。学院多次选派专业老师赴北京、上海、广州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接受培训,选送专业带头人赴德国交流学习。在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每年选派50名以上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师资培训。
开展“名师带徒”等活动,聘请12名国家、省级技能名师参与学院教学和专业建设。目前,全院“双师型”教师占一线教师的71.8%。
———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促进高质量就业。2012年以来,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引入企业的生产工艺、先进技术、管理制度等,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变了以往老师堂上讲、学生堂下玩的不良现象,特别是通过采取模拟工厂、企业进校、学生进企等措施,学生动手能力、思考能力大大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迅速提高。
本月初,一向以严格著称的江苏杰士德电子公司来院招聘,学院电气工程系一体化实验班毕业生通过企业的笔试和面试,提前找到了待遇丰厚的岗位。对此,杰士德电子公司人事主管感叹道:“一个班的学生一次性通过我们的考试,这在我们以往的招聘中从来没有过,充分说明了漯河技师学院的毕业生质量真的很过硬。”(转自《漯河日报》)
新闻链接:漯河日报http://szb.lhrb.com.cn:8083/epaper/lhrb/html/2015/11/27/01/01_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