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
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负责与各业务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系、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接待工作。
2、组织起草学院发展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经验材料及领导报告、讲话等材料。
3、负责学院改革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研究。
4、负责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及学院重大决议、决定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工作。
5、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学院的党务、政务和事务。
6、负责学院教职工大会、校务会议、行政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纪要。
7、负责政治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具体工作。
8、负责学院信息、信访与保密工作,搞好宣传报道,做好纪要处理和保密工作。
9、负责学院印章和院长名章,负责办理介绍信、证明及用印工作。
10、负责学院电话、车辆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学院机要、文印工作。
12、组织与协调学院大型活动。
13、负责学院安全与稳定工作。
14、负责学院卫生检查、职工考勤等工作。
15、承办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信息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规,为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提供网络技术支持,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供优质网络服务。
2、负责制定校园网与数字化校园的发展建设规划,和分期建设计划,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负责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4、负责学院各计算机房、办公用电脑、校园网络设施和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校园网用户接入管理工作和校园网对外服务的具体工作。
6、负责校园网络应用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7、负责共享型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和技术维护工作。
8、负责校园卡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9、负责校园网站的技术支持,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10、负责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委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室)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2、起草学院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等,负责学院党委大事记录,汇编党委系统大事记,拟定党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学院党委名义上报发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做好党内文件、机要函电的收发、登记、催办、传阅、保管、清退和档案归档等工作。
3、根据党委的决定,组织安排党委系统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和纪要。
4、根据学院党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督促检查党委决定事项及党委领导有关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5、协助党委搞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接收转呈校内各单位向学院党委的示、报告及转达党委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6、负责学院干部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助院党委做好干部任用工作,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聘任,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各类组织干部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学院党建工作。指导、检查各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
8、负责学院宣传工作,制定政治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学院宣传通讯网,审批和指导基层的宣传报道,订阅党报党刊资料;负责院报编辑、校对、印刷和发行工作及学院各类宣传刊物的管理。
9、负责学院统战工作,协调党委与各民主党派、学院群众组织的关系。
10、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检查党群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11、负责刻发学院党委印章及学院党群部门印章,管理党委、纪委、党办印章。
12、负责学院党委领导的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上级党委和兄弟院校党委来校的接待工作。
13、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本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定本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督查学院党委、行政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在学院纪委统一领导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按规定承办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津贴的调整、职称晋级的等工作,按时准确统计和报送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各项报表;
4、负责受理对学院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负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6、负责对学院各系部、处室的审计工作;
7、负责对学院行政、教学的日常督导工作。
3、财务处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
2、负责发放教职工工资,学生奖学金。
3、负责办理学院各种报销业务和一切收费工作。
4、负责办理学院财务对外往来业务。
5、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6、准确及时地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财务报表。
7、负责学院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总务处
总务处工作职责
1、组织本处室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思想觉悟与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2、负责学院行政、教学、实习等部门需要物品和物资材料的购置、供应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基建工作和校舍、校产的维修、使用、调整工作,保管校舍、资产帐目、资料、图纸等。
4、领导医务室搞好学院的卫生保健、疾病治疗与预防、全体参保教职王的医疗保险等工作。
5、办好锅炉房、茶炉房等生活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6、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及其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防暑降温、防寒取暖工作。
8、搞好学院食堂、茶炉的管理工作。
9、负责节能降耗工作,做好节能经验的总结与报表统计工作。
10、负责学院水、电及其设施的安装与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教务处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师授课任务,总结教学方面的各种经验。
2、负责制定教学实施计划、教学技能提高计划,教师进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各系教研组学习和开展教研活动。
4、负责审批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和学期进修计划。
5、建立健全教师工作业务档案,检查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教师的业务能力。
6、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组织学生考试、补考。
7、负责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和教师有关津贴的计算、报批及发放工作。
8、负责体育场、图书室、实训室等教学工作。
6、教科研处
教科研处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的办学目标,制定学院教育科研工作的计划。
2、建立健全学院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有关工作细则,规范学院教科研处工作的行为。根据本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做好本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推动本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3、对学院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负责校级课题的审批、立项、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对学院各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活动进行指导。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审批、过程实施、阶段评估、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研究的全过程。参与学院重大课题方案的制定、实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指派的研究任务,与上级科研机构共同管理校级以上课题;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课题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4、加强信息交流,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及教育科研知识,向教师推荐、提供并选编有关学习资料,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咨询服务。多渠道收集教育科研信息,并实施与高等学校、上级教育科研部门、兄弟学校的信息交流,大力营造学院的教育科研氛围,在全院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根据本校教师的实际情况组织聘请有关专家讲学,规划教师参加培训的对象、人次、时间、内容等,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5、组织校内各类教改研讨会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参与有关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参与对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及其它素质的评价。协助学院开展教育科研及教学成果的评选活动,总结、推广本校教师优秀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育科研成果。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6、建立健全学院教育科研档案,包括学院各级课题档案、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7、负责学院研究性学习组织、指导、管理、考核等方面工作。
8、及时编印和按年度编印教师教育教学优秀论文集,并与有关合作单位交流。做好信息与文献等服务工作,统筹安排科研经费。
9、组织全院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
10、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7、学生处
学生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与上级指示、学院决议,结合学生的思想、生活纪律等,开展多种有针对性有计划教育活动。
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树立良好的校风。
3、负责学生的奖学金和困难补助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4、会同有关处室搞好新生编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工作。
5、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学生的入学注册、休学、退学、转学和奖惩事宜。
6、与团委一起,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评选“优秀干部”、先进班级、“优秀班主任”等工作。
7、领导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学生的生活和组织纪律管理工作,管理学生考勤、卫生、文体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活动。
8、安排或组织学生的假期活动。
9、密切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不定期的进行家庭走访,听取家长意见。
10、会同团委指导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活泼的竞赛、检查、评比活动。
11、负责学生证、校徽的发放工作。
12、负责学院治安工作。
13、负责学院师生的自行车存放工作。
14、负责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5、负责发放、保管学生公寓用品。
16、完成学院其它工作。
8、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学院发展规划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制定培训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树立全方位的服务意识,加强培训宣传,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层次;
3、全面了解市场人才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市场调研,根据社会与企业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提出开班申请,完成培训任务,并督促检查培训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4、按照培训教学计划要求,与教务处协商选聘相关专业教师或聘请专家,严密组织实施培训教学过程;
5、负责培训过程中学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6、与本市及周边地区人才培训市场和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企业密切配合,建立长期的培训合作关系和员工培训基地;
7、认识组织培训学员的成绩考核工作,并对成绩合格学员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培训资料;
9、推荐培训合格学员就业,并对学员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建立典型人才档案库;
10、认真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9、技能鉴定所
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1、在上级领导和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2、负责宣传国家和省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信息与要求。
3、具体承担本院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其它培训机构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它行业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开展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负责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对学院的各种职业资格考评员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0、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令与上级指示、学院决议。
2、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
3、按时完成给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
4、负责全院招生宣传工作。
5、负责招生工作的报名、考试、备案等工作。
6、负责做好招生的文字录入工作。
7、负责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8、负责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9、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就业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