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技师学院免费技师培训、高技工培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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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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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豫人社职业【2012】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省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章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12年11月起,在全省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原则
为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技能人才目标,以解决我省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为重点,按照“就业导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学校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满足经济社会对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培养目标和方式
漯河技师学院作为全市唯一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各企业招收有志于高技能学习的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实行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重点突出技能的训练的方式,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形式进行。
三、特殊优惠政策
所有培训班全部免收学费、材料费、鉴定费。
四、专业设置
1、加工中心操作工2、数控车工3、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4、电气设备安装工5、机械设备安装工6、车工7、维修电工8、汽车修理工9、营销师10、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1、食品检验工12、裁剪工13、缝纫工14、裁缝(服装制作工)
五、报名条件及对象
(一)技师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未出台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参加工作满18年且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一)破格申报技师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考评。
1、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省级及其以上CN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者;
2、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市级二等以上或市级三等两项(次)以上科技成果奖(指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经济技术创新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4、对企业生产一线具有高技能、复合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职工(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以上,创新记录,先进操作法等,具有市级以上相应机构颁发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六、学员待遇
培训结束后,由漯河技师学院按照技师考评有关规定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的要求,组织学员参加一年两次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