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有关招生中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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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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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或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国家扶贫开发连片地区(河南省连片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新蔡县、鲁山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农村学生(不含县镇)全部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
3、学院设立有奖学金,订单班学生可同时享受订单培养企业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4、对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蒲公英订单班学生可享受无息贷款,确保学生安心学习,顺利毕业。